http://kadhoai.com.cn 2026-04-27 17:42:32 來源:中國自動化學會專家谘詢工作委員會
據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印發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以下簡稱“三定”規定)。“三定”規定指出,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根據“三定”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職責調整的主要內容是: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
(三)jinyibujianshaozhijieshenpishixiang,xiafangshenpiquanxian,tiaozhenggongyechanpinshengchanxukehejinchukoushangpinfadingjianyanfanwei,bingjiangyouguanjishuxingpingshenjishiwuxinggongzuojiaogeifuhefadingtiaojiandexiangguanshiyedanweichengdan。
(四)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係,加強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製;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工作,嚴把出入境檢驗檢疫關,改進服務方式,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
按照“三定”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fuzezhiliangjiandujianyanjianyigongzuo,nidingtigaoguojiazhiliangshuipingdefazhanzhanlvejiyouguanzhengcebingzuzhishishi,qicaoyouguanzhiliangjiandujianyanjianyifangmiandefalvfaguicaoanjizhidingbumenguizhang,fuzeyuzhiliangjiandujianyanjianyiyouguandejishuguifangongzuo。
(二)承cheng擔dan產chan品pin質zhi量liang誠cheng信xin體ti係xi建jian設she責ze任ren,負fu責ze質zhi量liang宏hong觀guan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擬ni訂ding並bing組zu織zhi實shi施shi國guo家jia質zhi量liang振zhen興xing綱gang要yao,推tui進jin名ming牌pai發fa展zhan戰zhan略lve,會hui同tong有you關guan部bu門men組zu織zhi實shi施shi重zhong大da工gong程cheng設she備bei質zhi量liang監jian理li製zhi度du,組zu織zhi重zhong大da產chan品pin質zhi量liang事shi故gu調tiao查zha,實shi施shi缺que陷xian產chan品pin和he不bu安an全quan食shi品pin召zhao回hui製zhi度du,監jian督du管guan理li產chan品pin防fang偽wei工gong作zuo。
(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製檢驗、風險監控、國家監督抽查、國家免檢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jian定ding,組zu織zhi開kai展zhan產chan品pin質zhi量liang安an全quan專zhuan項xiang整zheng治zhi工gong作zuo,依yi法fa查zha處chu產chan品pin質zhi量liang違wei法fa行xing為wei,按an分fen工gong打da擊ji假jia冒mao偽wei劣lie違wei法fa活huo動dong。根gen據ju國guo務wu院yuan授shou權quan,組zu織zhi協xie調tiao全quan國guo有you關guan專zhuan項xiang打da假jia活huo動dong。
(四)負(fu)責(ze)統(tong)一(yi)管(guan)理(li)計(ji)量(liang)工(gong)作(zuo),推(tui)行(xing)法(fa)定(ding)計(ji)量(liang)單(dan)位(wei)和(he)國(guo)家(jia)計(ji)量(liang)製(zhi)度(du),依(yi)法(fa)管(guan)理(li)計(ji)量(liang)器(qi)具(ju)及(ji)量(liang)值(zhi)傳(chuan)遞(di)和(he)比(bi)對(dui)工(gong)作(zuo),負(fu)責(ze)規(gui)範(fan)和(he)監(jian)督(du)商(shang)品(pin)量(liang)和(he)市(shi)場(chang)計(ji)量(liang)行(xing)為(wei)。
(五)組織製定出入境檢驗檢疫商品目錄,綜合協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依法負責原產地證的簽證管理。
(六)承擔出入境衛生檢疫、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責任,收集分析境外疫情,負責口岸突發公共衛生等應急事件的有關工作。
(七)負fu責ze進jin出chu口kou商shang品pin法fa定ding檢jian驗yan及ji監jian督du管guan理li,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進jin出chu口kou商shang品pin鑒jian定ding和he國guo家jia實shi行xing許xu可ke製zhi度du的de進jin出chu口kou商shang品pin驗yan證zheng工gong作zuo,負fu責ze出chu入ru境jing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標biao誌zhi標biao識shi管guan理li、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出口質量許可工作。
(八)承擔國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進出口食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依法管理進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的衛生注冊登記以及出口企業對外推薦工作。
(九)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組織開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國際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簽署並執行有關國際合作協定、協議和議定書,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的實施、國家通報、谘詢和國內協調工作。
(十一)製定並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
(十二)垂直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領導全國質量技術監督業務工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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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設18個內設機構(正司局級)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法規司。
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國際合作協定、協議和議定書草案及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管理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質量管理司。
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國家質量獎勵製度;建立全國產品質量誠信製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計量司。
管理國家計量基準、標準和標準物質;組織製定國家計量檢定係統表、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
(五)通關業務司。
擬訂和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商品目錄;綜合協調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管理口岸及特殊監管區域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參與相關對外談判;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標誌標識、證單和原產地證簽證;承擔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和業務信息化工作;監督管理從事與檢驗檢疫通關業務有關社會服務機構的資質資格。
(六)衛生檢疫監管司。
擬訂出入境衛生檢疫監管的工作製度及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預案;承擔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衛生監督、衛生處理以及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承擔口岸反恐相關工作。
(七)動植物檢疫監管司。
擬訂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的工作製度;承擔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注冊登記、監督管理,按分工組織實施風險分析和緊急預防措施;承擔出入境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生物物種資源的檢驗檢(八)檢驗監管司。
擬訂進出口商品檢驗和監督管理的工作製度並組織實施;對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承擔國家實行許可製度的進出口商品驗證工作;組織協調出入境集裝箱檢驗檢疫工作;監督管理法定檢驗商品的數量、重量鑒定;監督管理從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檢驗機構的資質資格。
(九)進出口食品安全局。
擬訂進出口食品和化妝品安全、質量監督和檢驗檢疫的工作製度;承擔進出口食品、化妝品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以及風險分析和緊急預防措施工作;按規定權限承擔重大進出口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事故查處工作。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
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產品質量監督司。
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的工作製度;承擔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工作;擬訂國家重點監督的國內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國家免檢、產品質量安全強製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鑒定。
(十二)食品生產監管司。
擬訂國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製度;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及市場準入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化妝品生產許可和強製檢驗工作。
(十三)執法督查司(國家質檢總局打假辦公室)。
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本係統開展從源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承擔組織協調全國有關專項打假活動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十四)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開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方麵的國際合作,承擔涉及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事務;協調有關對外合作文件的商簽與實施;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的實施、國家通報、谘詢和國內協調工作;承擔有關外事工作。
(十五)科技司。
擬訂相關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相關科研、技術引進等工作;提出本係統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計劃和科研經費年度計劃方案並監督執行;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的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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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人事司。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及直屬係統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承辦協助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的領導班子。
(十七)計劃財務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總局機關及直屬係統計劃、財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製度;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管理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采購及製裝工作。
(十八)督察內審司。
擬訂直屬係統執法工作的內部監督製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直屬係統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製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直屬係統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直屬係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和直屬係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根據“三定”規定,其他職責還包括:
(一)管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
(二)國guo家jia質zhi量liang監jian督du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總zong局ju與yu農nong業ye部bu在zai出chu入ru境jing動dong植zhi物wu檢jian疫yi方fang麵mian的de職zhi責ze分fen工gong。農nong業ye部bu會hui同tong國guo家jia質zhi量liang監jian督du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總zong局ju起qi草cao出chu入ru境jing動dong植zhi物wu檢jian疫yi法fa律lv法fa規gui草cao案an;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確定和調整禁止入境動植物名錄並聯合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會同農業部製定並發布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入境禁令、解禁令。在國際合作方麵,農業部負責簽署動植物檢疫的政府間協議、協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簽署與實施政府間動植物檢疫協議、協定有關的協議和議定書,以及動植物檢疫部門間的協議等。兩部門要相互銜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工作。
(三)國(guo)家(jia)質(zhi)量(liang)監(jian)督(du)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總(zong)局(ju)負(fu)責(ze)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環(huan)節(jie)許(xu)可(ke)的(de)監(jian)督(du)管(guan)理(li)。衛(wei)生(sheng)部(bu)負(fu)責(ze)提(ti)出(chu)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環(huan)節(jie)的(de)衛(wei)生(sheng)規(gui)範(fan)和(he)條(tiao)件(jian),納(na)入(ru)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許(xu)可(ke)條(tiao)件(jian)。不(bu)再(zai)發(fa)放(fang)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環(huan)節(jie)的(de)衛(wei)生(sheng)許(xu)可(ke)證(zheng)。
(四)國家標準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管理的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統一立項、審查、編號、發布。其中,工程建設、食品安全、獸藥、環境保護、農(nong)業(ye)轉(zhuan)基(ji)因(yin)生(sheng)物(wu)安(an)全(quan)評(ping)價(jia)的(de)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分(fen)別(bie)由(you)國(guo)務(wu)院(yuan)有(you)關(guan)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提(ti)出(chu)立(li)項(xiang)計(ji)劃(hua)並(bing)組(zu)織(zhi)製(zhi)定(ding),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化(hua)管(guan)理(li)委(wei)員(yuan)會(hui)組(zu)織(zhi)相(xiang)關(guan)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之(zhi)間(jian)、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之間的銜接審查並統一編號,聯合發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疫工作;管理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