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kadhoai.com.cn 2026-04-28 02:50: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編者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2008年8月1日起,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竹製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同時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
人民日報北京7月31日電 (記者李麗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2008年8月1日起,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竹製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同時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的紡織品和服裝產品,主要包括蠶絲、毛紗線及其機織物、棉紗、棉機織物、化纖長絲、化纖短纖以及其他紡織製成品等。取消出口退稅的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產品,包括紅鬆子仁、部分農藥產品、部分有機砷產品、紫杉醇及其製品、鬆香、白銀、零號鋅、部分塗料產品、部分電池產品、碳素陽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