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kadhoai.com.cn 2026-04-29 01:03:04 來源:中國自動化學會專家谘詢工作委員會
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授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製定本條例。
diertiaogejirenminzhengfuhexianjiyishangrenminzhengfulaodongxingzhengdengyouguanbumenyijigonghuidengzuzhi,yingdangcaiquxuanchuanjiaoyudenggezhongcuoshi,tuidonglaodonghetongfadeguancheshishi,cujinlaodongguanxidehexie。
第(di)三(san)條(ti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所(suo)稱(cheng)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是(shi)指(zhi)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招(zhao)用(yong)勞(lao)動(dong)者(zhe)為(wei)其(qi)成(cheng)員(yuan),勞(lao)動(dong)者(zhe)在(zai)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的(de)管(guan)理(li)下(xia),提(ti)供(gong)由(y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支(zhi)付(fu)報(bao)酬(chou)的(de)勞(lao)動(dong)而(er)產(chan)生(sheng)的(de)權(quan)利(li)義(yi)務(wu)關(guan)係(xi)。
第四條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基金會等組織,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diwutiaozilaodonghetongdinglizhirizhiyonggongzhiriqijian,yongrendanweiyulaodongzheshangweijianlilaodongguanxi,shuangfangkeyiyifajiechulaodonghetongbingchengdanshuangfangyuedingdeweiyuezeren,yongrendanweiwuxuchengdanlaodongzhedeyiliaofeiyongdengzeren,yewuxuxianglaodongzhezhifujingjibuchang。
第六條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拒不簽訂書麵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日書麵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nian未wei與yu勞lao動dong者zhe訂ding立li書shu麵mian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應ying當dang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八ba十shi二er條tiao第di一yi款kuan關guan於y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不bu與yu勞lao動dong者zhe訂ding立li書shu麵mian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應ying當dang向xiang勞lao動dong者zhe每mei月yue支zhi付fu2倍(bei)工(gong)資(zi)的(de)規(gui)定(ding)執(zhi)行(xing),並(bing)與(yu)勞(lao)動(dong)者(zhe)補(bu)訂(ding)書(shu)麵(mian)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勞(lao)動(dong)者(zhe)拒(ju)不(bu)補(bu)訂(ding)書(shu)麵(mian)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可(ke)以(yi)終(zhong)止(zhi)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並(bing)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四(si)十(shi)七(qi)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經(jing)濟(ji)補(bu)償(chang)標(biao)準(zhun)向(xiang)勞(lao)動(dong)者(zhe)支(zhi)付(fu)經(jing)濟(ji)補(bu)償(chang)。
第八條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中,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就業方式、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九條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中的“連續工作滿十年”,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用工時間。
因行政命令、業(ye)務(wu)劃(hua)轉(zhuan)等(deng)非(fei)勞(lao)動(dong)者(zhe)方(fang)麵(mian)的(de)原(yuan)因(yin),勞(lao)動(dong)者(zhe)轉(zhuan)到(dao)新(xin)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工(gong)作(zuo)並(bing)重(zhong)新(xin)訂(ding)立(l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勞(lao)動(dong)者(zhe)在(zai)原(yuan)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的(de)工(gong)作(zuo)年(nian)限(xian)合(he)並(bing)計(ji)算(suan)為(wei)新(xin)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的(de)工(gong)作(zuo)年(nian)限(xian)。
dishitiaoyongrendanweiweizaikaishiyonggongshidinglishumianlaodonghetong,zhihoubudinglaodonghetongde,laodonghetongqixianziyonggongzhiriqijisuan。yizhaolaodonghetongfayuedingshiyongqide,shiyongqiziyonggongzhiriqijisuan。
dishiyitiao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zhongyuedinghetongdaoqihouzidongxuyanbingshijixuyande,shiweixuding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fuhelaodonghetongfadishisitiaoguanyudingliwu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qingxingde,yingdangdingliwu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滿,因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續延,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已經連續工作滿10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該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未辦理解除、zhongzhilaodonghetongdeshouxubingbanligongzuojiaojieshouxu,rengjixuliuyonggailaodongzhede,shiweixuding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fuhelaodonghetongfadishisitiaoguanyudingliwu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qingxingde,yingdangdingliwu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
第di十shi四si條tiao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與yu勞lao動dong者zhe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十shi四si條tiao第di二er款kuan的de規gui定ding訂ding立li無wu固gu定ding期qi限xian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時shi,應ying當dang遵zun循xun公gong平ping合he理li的de原yuan則ze確que定ding除chu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期qi限xian以yi外wai的de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內nei容rong。
dishiwutiaodifanggejirenminzhengfuyijiyouguanbumenweianzhikunnanrenyuanjiuyeertigongdegeiyugangweibutieheshehuibaoxianbutiedegongyixinggangwei,qilaodonghetongbushiyonglaodonghetongfayouguanwugudingqixianlaodonghetongdeguidingyijizhifujingjibuchangdeguiding。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用人單位一次性或者12個月內累計為1名勞動者支出超過本單位上年度平均工資30%的(de)費(fei)用(yong)進(jin)行(xing)培(pei)訓(xun)的(de),視(shi)為(wei)提(ti)供(gong)了(le)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二(er)十(shi)二(er)條(tiao)第(di)一(yi)款(kuan)規(gui)定(ding)的(de)專(zhuan)項(xiang)培(pei)訓(xun)費(fei)用(yong)。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二(er)十(shi)二(er)條(tiao)第(di)二(er)款(kuan)規(gui)定(ding)的(de)培(pei)訓(xun)費(fei)用(yong)包(bao)括(kuo)有(you)支(zhi)付(fu)憑(ping)證(zheng)的(de)培(pei)訓(xun)費(fei)用(yong)、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期滿而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一條公司中可以約定競業限製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其他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參照前款規定確定。
diershiertiaoyongrendanweiyuzhangwoshangyemimidelaodongzhezailaodonghetongzhongyuedingbaoshoushangyemimiyouguanshixiangshi,keyiyuedingzailaodonghetongzhongzhiqianhuozhegailaodongzheyizhaolaodonghetongfadisanshiqitiaodeguidingtichujiechulaodonghetonghoudeyidingqijianneibiangenglaodongzhegongzuogangwei;但是,不得因此降低勞動者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仍留用勞動者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的1個月內訂立書麵勞動合同的規定、第di十shi四si條tiao第di三san款kuan關guan於y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與yu勞lao動dong者zhe被bei視shi為wei已yi訂ding立li無wu固gu定ding期qi限xian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規gui定ding,以yi及ji第di八ba十shi二er條tiao第di一yi款kuan關guan於y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自zi用yong工gong之zhi日ri起qi超chao過guo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麵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應征入伍、勞動者被依法限製人身自由或者勞動者失蹤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用人單位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
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暫停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權利、義務。
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不計算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但是,因勞動者應征入伍中止履行勞動合同的除外。
中止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勞動合同已經無法履行外,勞動合同應當恢複履行。
勞動合同中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關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麵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法施行前訂立、施行後存續的勞動合同,內容與勞動合同法相抵觸的,抵觸部分自2008年1月1日起無效。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http://www.sina.com.cn2008年05月08日21:10新華網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四(si)十(shi)條(tiao)第(di)三(san)項(xiang)關(guan)於(yu)客(ke)觀(guan)情(qing)況(kuang)發(fa)生(sheng)重(zhong)大(da)變(bian)化(hua)解(jie)除(chu)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規(gui)定(ding)和(he)第(di)四(si)十(shi)一(yi)條(tiao)關(guan)於(yu)裁(cai)減(jian)人(ren)員(yuan)的(de)規(gui)定(ding),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可(ke)以(yi)解(jie)除(chu)試(shi)用(yong)期(qi)內(nei)的(de)勞(lao)動(dong)者(zhe)的(de)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
第二十八條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訂(ding)立(li)時(shi)所(suo)依(yi)據(ju)的(de)客(ke)觀(guan)情(qing)況(kuang)發(fa)生(sheng)重(zhong)大(da)變(bian)化(hua),致(zhi)使(sh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無(wu)法(fa)履(lv)行(xing),經(jing)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與(yu)勞(lao)動(dong)者(zhe)協(xie)商(shang),未(wei)能(neng)就(jiu)變(bian)更(geng)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內(nei)容(rong)達(da)成(cheng)協(xie)議(yi)的(de);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關於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以書麵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的,額外支付的1個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本人上月工資標準確定。
第三十一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或者用人單位破產、解散以及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法解除、終(zhong)止(zhi)工(gong)傷(shang)職(zhi)工(gong)的(de)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除(chu)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四(si)十(shi)七(qi)條(tiao)關(guan)於(yu)經(jing)濟(ji)補(bu)償(chang)標(biao)準(zhun)的(de)規(gui)定(ding)向(xiang)勞(lao)動(dong)者(zhe)支(zhi)付(fu)經(jing)濟(ji)補(bu)償(chang)外(wai),還(hai)應(ying)當(dang)依(yi)照(zhao)國(guo)家(jia)有(you)關(guan)工(gong)傷(shang)保(bao)險(xian)的(de)規(gui)定(ding)支(zhi)付(fu)一(yi)次(ci)性(xing)工(gong)傷(shang)醫(yi)療(liao)補(bu)助(zhu)金(jin)和(he)傷(shang)殘(can)就(jiu)業(ye)補(bu)助(zhu)金(jin)。
第三十三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尚不能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但是,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關於經濟補償標準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者解除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
第di三san十shi六liu條tiao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與yu勞lao動dong者zhe約yue定ding了le服fu務wu期qi,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三san十shi八ba條tiao關guan於yu因yin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違wei法fa,勞lao動dong者zhe可ke以yi解jie除chu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規gui定ding解jie除chu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不bu屬shu於yu違wei反fan服fu務wu期qi的de約yue定ding,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不bu得de要yao求qiu勞lao動dong者zhe支zhi付fu違wei約yue金jin。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了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di)三(san)十(shi)七(qi)條(ti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施(shi)行(xing)之(zhi)日(ri)存(cun)續(xu)的(de)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在(za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施(shi)行(xing)後(hou)解(jie)除(chu)或(huo)者(zhe)終(zhong)止(zhi),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四(si)十(shi)六(liu)條(tiao)以(yi)及(ji)本(ben)條(tiao)例(li)的(de)規(gui)定(ding)應(ying)當(dang)支(zhi)付(fu)經(jing)濟(ji)補(bu)償(chang)的(de),2007年12月31日前的經濟補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規定計算,2008年1月1日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計算。
第四章勞務派遣特別規定
第三十八條用工單位一般在非主營業務工作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工作崗位,或者因原在崗勞動者脫產學習、休假臨時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頂替的工作崗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第三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不得招用非全日製用工勞動者,但是,可以將招用的勞動者派遣至用工單位從事非全日製崗位工作。
第(di)四(si)十(shi)條(tiao)除(chu)依(yi)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第(di)六(liu)十(shi)五(wu)條(tiao)第(di)二(er)款(kuan)的(de)規(gui)定(ding)將(jiang)被(bei)派(pai)遣(qian)勞(lao)動(dong)者(zhe)退(tui)回(hui)勞(lao)務(wu)派(pai)遣(qian)單(dan)位(wei)外(wai),用(yong)工(gong)單(dan)位(wei)不(bu)得(de)將(jiang)派(pai)遣(qian)期(qi)限(xian)未(wei)滿(man)的(de)被(bei)派(pai)遣(qian)勞(lao)動(dong)者(zhe)退(tui)回(hui)勞(lao)務(wu)派(pai)遣(qian)單(dan)位(wei)。
disishiyitiaolaowupaiqiandanweiyubeipaiqiandelaodongzhejiechuhuozhezhongzhilaodonghetongdejingjibuchang,yizhaolaodonghetongfadisishiliutiaoguanyuyingdangzhifujingjibuchangdeqingxinghedisishiqitiaoguanyujingjibuchangbiaozhundeguidingzhixing。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及其所屬單位出資、控股或者合夥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自行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的行為投訴、舉報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四十五條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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