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不達標項目難獲貸款
http://kadhoai.com.cn 2026-04-26 17:11:54 來源:中國工業報
今後將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貸款的行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對造成嚴重損失的,追究相關機構和責任人責任。
配合國家節能減排宏觀調控的要求,國家環保總局、央行、銀監會近日聯合發文,要求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信貸風險。
在這份名為《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中zhong,三san部bu門men就jiu加jia強qiang環huan保bao和he信xin貸dai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的de協xie調tiao配pei合he,嚴yan格ge信xin貸dai環huan保bao要yao求qiu,促cu進jin汙wu染ran減jian排pai,防fang範fan信xin貸dai風feng險xian,提ti出chu將jiang加jia強qiang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和he企qi業ye的de環huan境jing監jian管guan與yu信xin貸dai管guan理li。特te別bie是shi要yao依yi照zhao環huan保bao法fa律lv法fa規gui的de要yao求qiu,嚴yan格ge新xin建jian項xiang目mu的de環huan境jing監jian管guan和he信xin貸dai管guan理li。
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關,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管理。《意見》提出,金融機構應依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和環保部門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項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同時,金融機構應依據國家產業政策,進一步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對鼓勵類項目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限製和淘汰類新建項目,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對屬於限製類的現有生產能力,且國家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措施升級的,可按信貸原則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對於淘汰類項目,應停止各類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並采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意見》對環保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履責分別提出了要求。
環保部門方麵,《意見》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排汙企業的監督管理,對超標排汙、超總量排汙、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排汙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汙、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必須依法嚴肅查處,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當地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和金融機構。
金(jin)融(rong)機(ji)構(gou)方(fang)麵(mian),各(ge)商(shang)業(ye)銀(yin)行(xing)要(yao)根(gen)據(ju)環(huan)保(bao)部(bu)門(men)提(ti)供(gong)的(de)信(xin)息(xi),嚴(yan)格(ge)限(xian)製(zhi)汙(wu)染(ran)企(qi)業(ye)的(de)貸(dai)款(kuan),及(ji)時(shi)調(tiao)整(zheng)信(xin)貸(dai)管(guan)理(li),防(fang)範(fan)企(qi)業(ye)和(he)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因(yin)環(huan)保(bao)要(yao)求(qiu)發(fa)生(sheng)變(bian)化(hua)帶(dai)來(lai)的(de)信(xin)貸(dai)風(feng)險(xian)。
“金融機構在向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時,應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並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央行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