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促進我國軟件產業的健康發展,創造和維護公平的軟件市場環境,保障軟件企業和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定本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是在我國境內從事軟件研究、開發、生產、銷售、服務、培訓、媒體宣傳以及產品和技術進出口等各項軟件經營活動的行為準則和行業規範。
凡在我國境內從事上述軟件經營活動的企業(包括外國企業在華的分支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軟件經營單位),在從事軟件經營活動時,除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外,均受本公約的約束和保護。
第三條 對於任何阻礙行業發展、進步,損害行業共同利益的行為,軟件經營單位和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及地方協會都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約,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製止。
第四條 ruanjianjingyingdanweikeyijiubengongyuezhixingzhongfashengdewenti,qingqiuzhongguoruanjianxingyexiehuihuodifangxiehuigeiyubangzhuhezhidao。yinqitaruanjianjingyingdanweiweifanbengongyue,shiqiliyishoudaoqinhaishi,ruanjianjingyingdanweikeyixiangzhongguoruanjianxingyexiehuihuodifangxiehuishensu,qingqiubangzhuweihuqihefaquanyi。
第五條 軟件用戶因軟件經營單位違反本公約的規定,給其造成損害時,可以向中國軟件行業協會或地方協會投訴,請求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六條 提倡按照合法、誠信、公gong平ping和he等deng價jia有you償chang的de原yuan則ze,發fa展zhan軟ruan件jian經jing營ying單dan位wei之zhi間jian互hu助zhu互hu利li的de合he作zuo關guan係xi,努nu力li提ti高gao我wo國guo軟ruan件jian的de水shui平ping和he競jing爭zheng能neng力li。提ti倡chang軟ruan件jian經jing營ying單dan位wei之zhi間jian開kai展zhan雙shuang邊bian或huo多duo邊bian的de技ji術shu交jiao流liu和he業ye務wu合he作zuo,並bing合he理li、合(he)法(fa)地(di)借(jie)鑒(jian)和(he)使(shi)用(yong)他(ta)人(ren)的(de)軟(ruan)件(jian)技(ji)術(shu)和(he)成(cheng)果(guo)。軟(ruan)件(jian)經(jing)營(ying)單(dan)位(wei)在(zai)本(ben)單(dan)位(wei)的(de)軟(ruan)件(jian)或(huo)服(fu)務(wu)不(bu)能(neng)滿(man)足(zu)用(yong)戶(hu)需(xu)求(qiu)時(shi),應(ying)主(zhu)動(dong)向(xiang)用(yong)戶(hu)推(tui)薦(jian)其(qi)他(ta)相(xiang)關(guan)產(chan)品(pin)和(he)服(fu)務(wu)供(gong)其(qi)選(xuan)擇(ze)。
第七條 軟件經營單位在從事軟件經營活動時,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行業內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得采取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
1、通過媒體或其他方式對自身產品、技術進行虛假宣傳,或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企業形象、商譽及其產品或技術的聲譽;
2、通過行賄、回扣等手段,獲取項目承包權或市場銷售份額,以謀取通過正當競爭不能實現的利益或市場地位;
3、通過威脅利誘,或利用在業內的壟斷地位,強製用戶購買、使用其產品、技術和服務,或強製其他軟件經營單位經銷其產品;
4、利用在公開報價基礎上大幅降價,或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進行傾銷,幹擾、破壞其他軟件經營單位的合法市場活動;
5、假借政府機關的名義,在媒體上進行企業形象、產品廣告宣傳,或強行推銷其產品、技術和服務;
6、在軟件采購招投標中,以互相串通、暗箱操作等不正當手段排擠其他競爭對手。
第八條 軟件經營單位提供給用戶的軟件產品及服務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安全標準。
第九條 軟件經營單位應充分保障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產品質量,提供良好的技術服務:
1、提供給用戶的軟件產品,應按照《軟件產品管理辦法》履行登記手續。從事係統集成服務的軟件經營單位,應向用戶明示其係統集成資質等級。
2、提供給用戶的軟件產品應符合其產品介紹或供貨協議中承諾的性能和質量標準;
3、應以書麵形式向用戶明確技術服務的內容、方式和服務費價格,不得隨意變更免費服務的期限。
第十條 軟件經營單位應尊重他人享有的軟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以及商業秘密,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
政zheng府fu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和he中zhong國guo軟ruan件jian行xing業ye協xie會hui及ji地di方fang協xie會hui打da擊ji侵qin權quan行xing為wei和he盜dao版ban活huo動dong。軟ruan件jian經jing營ying單dan位wei不bu得de在zai其qi計ji算suan機ji係xi統tong中zhong使shi用yong未wei經jing授shou權quan許xu可ke的de軟ruan件jian產chan品pin或huo者zhe幫bang助zhu他ta人ren製zhi作zuo使shi用yong侵qin權quan軟ruan件jian,嚴yan禁jin以yi任ren何he形xing式shi製zhi作zuo、銷售、進出口或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提供盜版軟件。
第十一條 軟件經營單位應共同維護本行業內技術和管理人才的流通秩序:
1、聘用在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如原單位提出異議並確有證據證明該人員有違法或嚴重違背職業道德行為,一般不應聘用;
2、聘用在其他單位工作過的人員,應尊重原單位的合法權益,不得通過高薪聘用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使用、泄露或許可他人使用原單位的技術成果、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
第di十shi二er條tiao軟ruan件jian經jing營ying單dan位wei有you義yi務wu大da力li宣xuan傳chuan本ben公gong約yue,教jiao育yu員yuan工gong按an照zhao本ben公gong約yue從cong事shi業ye務wu活huo動dong,並bing在zai單dan位wei內nei部bu建jian立li相xiang應ying的de規gui章zhang製zhi度du,保bao證zheng本ben公gong約yue的de實shi施shi。
第十三條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及地方協會對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約的軟件經營單位定期予以公布表彰。
第十四條對於違反本公約的軟件經營單位,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及地方協會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如下措施:
1、勸阻停止違約行為,並責令消除影響;
2、要求賠償因其行為給有關單位造成的損失;
3、在本行業內通報批評;
4、通過媒體或網站公布對其違約行為;
5、中國軟件行業協會或地方協會會員違約行為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協會會員資格;
6、依照《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其軟件企業認定資格;
7、對於屢次違約、情節嚴重的軟件經營企業,號召、組織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和地方協會會員單位以及全行業共同予以抵製。
第十五條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各分會、各地方軟件行業協會可依據本公約,結合本分會或地區特點,製定在本分會或本地區實施本公約的細則或行約。各分會、各地方軟件行業協會製定的細則或行約應報送中國軟件行業協會。
第十六條本公約由中國軟件行業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